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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15日起禁售無CCC認證電動自行車!關于電動車安全,相關部門已經陸續發布文件規范、治理。 近日由市場監管總局認監委發布公告:自2019年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此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下發的通知,《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5月至年底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發布《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嚴禁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停放電動車或充電! 2018年5月15日根據國家標準管理程序,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修訂的(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調整完善了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要求,最高車速由每小時20公里調整為25公里。屆時,不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將不得生產、銷售和進口,從而實現“超標車”的逐步退市。 市場監管總局認監委 關于發布電動自行車產品 由許可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安排的公告 〔2018年第15號〕 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國發〔2017〕34號)和《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關于發布摩托車乘員頭盔、電熱毯、助力車產品轉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過渡期安排的公告》(質檢總局聯合公告2017年第86號)關于助力車產品(包括燃油助力車和電動助力車,燃油助力車被禁止生產,電動助力車按照新發布的國家標準即為電動自行車)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簡稱CCC認證)管理并與新版標準實施協調一致的要求,現將電動自行車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CCC認證管理有關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認證執行時間 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CCC認證過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過渡期內生產許可證與CCC認證管理并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電動自行車產品應憑有效生產許可證或CCC認證出廠、銷售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自2019年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二、認證受理時間 自2018年8月1日起,各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電動自行車產品CCC認證委托,各省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停止受理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已經受理的辦理終止手續。2019年4月14日,省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銷全部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三、認證相關要求 (一)持有有效生產許可證企業 在2019年4月14日前提出認證委托的持有有效助力車(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認證機構對其免除初始工廠檢查,承認相應的審查及檢測結果。指定認證機構應于發證后6個月內對換證企業實施首次監督,內容包括:產品一致性檢查、必要的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 (二)未持有有效生產許可證企業及進口企業 未持有有效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及進口企業向CCC認證指定認證機構提交CCC認證委托,由指定機構按照CCC認證要求實施。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僅供學習交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不妥,請聯系刪除,謝謝! 歡迎關注恒信德公眾微信號 山東認證公司,首選青島<恒信德>認證咨詢,方便快捷!認證專線0532-85619727,專業從事認證咨詢和管理咨詢管理顧問機構之一。iso9001認證,IATF16949,API產品認證、環境安全認證、CE、CCC認證,歡迎聯系 :13356893171 |